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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认真做好2016-2017学年学生评先奖优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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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(黄院学〔201728号)

全校各院(系):
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“立德树人”的根本要求,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展示澳门人威尼斯3966青年学生积极进取、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,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将20162017学年学生评先奖优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澳门人威尼斯3966全日制二、三年级在校生。

 

二、评选表彰项目

(一)先进班集体

(二)先进个人

1.三好学生

2.优秀学生干部

(三)单项奖励

1.学习进步奖

2.道德风尚奖

三、评选标准及办法

按照黄河水院学生考核奖励办法­­--第五章 学生评先奖优管理细则(2017年版《大学生学习生活指南》72-73页)之规定执行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.先进班集体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各院(系)按照学校分配名额组织评选,并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部(处)审核,学工委审批,学校组织表彰。

2.学习进步奖、道德风尚奖由各院(系)根据20162017学年的具体情况,并参照《大学生学习生活指南》(2017年版)的有关规定,确定推荐名单并将评选结果上报学生工作部(处)审核,学工委审批,学校组织表彰。

3.请各院(系)认真审查推荐学生的违纪情况,凡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未解除的,不能参加评优评先。

五、评选要求

1.评先奖优工作关系到学生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,各院(系)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实施。

2.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参照的学生个人百分制为2016-2017学年个人百分制。

3.评先工作要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评选推荐工作自下而上,充分发扬民主,多方听取意见,院(系)内严格把关。要将推荐名单在本院(系)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。

4.各院(系)的推荐材料要详实、准确,推荐材料的纸质文档(加盖党总支公章)和电子文档于102610:00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史晋老师处(JX5111,电话:23658237)。电子稿以压缩文件夹的形式上传到办公自动化系统学生处用户。

六、名额分配

根据各院(系)参评班级、学生和学生干部数量,按照学年评先比例,具体名额分配如下:

院系名称

先进班集体

三好学生

优秀学生干部

水利工程学院

7

112

97

土木与交通工程学

6

93

77

测绘工程学院

4

70

59

机械工程学院

4

72

57

国际教育学院

1

9

8

环境与化学工程系

2

28

31

财经系

3

51

39

管理系

2

40

27

信息工程系

2

39

28

自动化工程系

3

47

42

旅游系

2

25

25

艺术系

2

18

22

学生会

--

--

50

 

38

604

562

注: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团委和学生处负责推荐,不占院(系)名额。

 

 

附件:

1. 院(系)推荐先进班集体汇总表

2. 院(系)推荐三好学生汇总表

3. 院(系)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

4. 院(系)推荐学习进步奖汇总表

5. 院(系)推荐道德风尚奖汇总表

6.黄河水院20162017学年“先进班集体”推荐审批表

7.黄河水院20162017学年“三好学生”推荐审批表

8.黄河水院20162017学年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推荐审批表

9.黄河水院20162017学年“学习进步奖”推荐审批表

10. 黄河水院20162017学年“道德风尚奖”推荐审批表

 

 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1017日   

黄院学【2017】28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6-2017学年学生评先奖优工作的通知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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